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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2018-03-20 09:46:09文章来源:

 

  

自国务院试点方案印发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贵州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毕节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聚焦试点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密切联系实际,选好突破口、找准着力点,精心谋划,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稳妥实施,取得初步实效。

一、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党政重视,多方联动,夯实筑牢试点工作基础。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毕节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明确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委2017年度重点改革课题,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求做到“三个把握”,即把握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让执法更透明;把握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执法更规范;把握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执法合法更科学。毕节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要求试点改革工作推进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必须细化目标任务,必须严格督查考核,必须强化要素保障。毕节市政府分管常务副市长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亲自调度指导试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法制办,并从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4名专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职从事试点有关工作,采取集中办公、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紧盯目标、细化任务、动态督导的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工作;各县(区)及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构架和领导责任体系。

三是科学制定方案,及时启动部署。研究制定了“1+3”配套方案,即《毕节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毕节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毕节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毕节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启动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四是注重学习借鉴。召开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调研汇报会,省政府法制办唐林主任等到会指导试点工作;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培训会,组织试点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对有关工作进行培训;先后承办全国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跟踪调研座谈会和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理论研讨会,与出席会议的各级领导及专家学者交流研讨试点工作。此外,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赴河北、宁夏考察学习,为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二)聚焦任务,强化措施,紧紧抓住试点工作关键。

一是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了《毕节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将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分解为34项考核任务指标,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对重点试点领域进行了划分,做到有时间表、有路线图。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督促考核制度、调度协调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适时召开有关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分类开展试点。按照“全面推行、重点示范、打造亮点”的思路,分类指导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试点。如选择了市国税局、黔西县、七星关区等分别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出经验;公安、质监、国土等系统分别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类别出试点经验。确保横向纵向、面上点上,同步推进,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四是落实考核问效。按照“三化四定五有”(即目标化、项目化、指标化,定任务、定进度、定措施、定责任,有载体、有方法、有步骤、有时间表、有路线图)工作要求,将试点改革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强化考核问效,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进落实。

五是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活动,提高干部和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为试点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目前,我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先后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中国网、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网、“贵州政府法制”“法治毕节”“毕节发布”、《毕节日报》《毕节试验区》、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等传统、新兴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三)围绕提高执法信息水平,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按照“1+2” 思路(即建设1个统一公示平台,开发2个执法办案应用系统),围绕“数据录入实现‘聚’、系统接入实现‘通’、平台运行实现‘用’”的目标,借力“大数据”,积极探索统一公示平台及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在有效归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整合资源,重点突出“用”的核心作用,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切实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有效发挥平台数据对行政决策的参考和辅助作用。

二、试点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效果明显。

一是毕节市政府统一的公示平台实现了区域内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开发建成了毕节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作为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2017年8月25日投入使用,并在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链接和公开,支持互联网访问查询。平台设置了综合信息、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办理动态、咨询投诉等七个功能模块,实现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的录入、查询、公开等,有效归集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市、县两级执法部门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行数据端口开放,正逐步实现与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数据端口的对接和数据流通,通过对不同平台数据资源的整合,实现了执法信息互联互通、统一公示。截止11月7日,平台已收录和公示了全市632个执法单位共11963名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25023份、各类执法信息43741篇,完成业务办件9991件,公示执法结果6456件。

二是全市国税部门集成应用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信息化。按照“互联网+”发展定位,坚持“系统谋划、把握重点、集成创新”的思路,市国税局通过对原有税收行政执法动态监控平台进行拓展优化,搭建了集数据流、工作流、影像流为一体的“毕节国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成应用系统”。该系统采用B\S(浏览器和服务器结构)架构,由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决定审核、综合查询统计、电子档案管理5个子系统组成,并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和相关制度进行设计,集中税收核心业务,完善了执法信息采集、保存、管理、使用、归档等规范化机制,并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打通连接,实行行政执法文书及相关表证单书等适时推送;相关部门通过平台,随时查看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监督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办理各项业务情况;对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档、扫描件、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由平台自动归集管理,一户式储存,形成税收执法公示信息、过程记录信息和法制审核信息的数据库,有效实现了录入、公示、审批、查询、监控、考核的全面管理服务功能和资料信息化、过程痕迹化、管理分类化、数据共享化、监督常态化、查询具体化的目标,取得了执法节点可控、执法过程留痕、强化风险内控、服务质量提高的良好效果,探索出一条内控治理的智慧税务新路子,为规范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了有益经验。

三是黔西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自动化。黔西县作为毕节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重点示范县,以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信息聚集、融通、应用一体化为目标,县财政投入300万元,组建专业团队探索开发了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应用系统,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该系统由“权力运行库”、“执法部门库”、“执法人员库”、“案件办理库”四个一级模块构成,涵盖了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及案件受理、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各个环节,探索实现权力入库受审核、执法主体入库受审核、执法流程受监督,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实际,统一执法应用系统,规范法律文书、定制办案流程、加强法制审核。在信息公示方面,对于在办案件,可以只公开办案进度,不公开办案细节;对于已办结案件,可以进行记录全公开和部分公开,也可以设立查看密码,案件信息只对当事人公开。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通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文书进行梳理和整合,在系统内预设执法文书模板,各执法主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定制执法流程,规范上传存储各类证据材料,并在系统内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格式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根据梳理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探索在系统中设定阀值,按照预定流程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提醒法律顾问介入,提出法律顾问意见,便于法制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审核把关。该系统已于11月初建成,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出台了23个相关制度办法等,各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办法,如“三个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类文本”,即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六个清单”,即《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三)行政执法保障进一步充实到位。配备防护类执法装备,解决了执法人员在危险有害场所执法的安全防护问题;配备检测类、记录类执法装备,使执法过程更加表情生动,提高了执法精准度;推行非现场执法,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如:纳雍县在全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262万元购置了1200台执法记录仪、60台信息采集站及一个终端存储站,全覆盖配置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执法人员。同时,制定印发了《纳雍县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留置或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有全过程音像记录。

(四)行政执法决定进一步合法规范。通过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范围,细化审核程序,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和适当性获得充分保障。七星关区通过建立法制审核委员会、法制审核专家咨询委员会,既解决了法制审核人员欠缺的问题,又提高了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质量。全市公安、工商系统法制审核实现了除简易程序外的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全覆盖,效果明显。2017年1月至9月,全市行政复议收案395件,同比下降26%;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8%,高于年度指标38个百分点,同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19件,同比下降21%,行政机关败诉率6%,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如: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同比下降11%,无败诉案件,同比提高33%。

(五)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来,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市未发生因行政执法活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负面舆论炒作,群众获得感增多。截止10月底,毕节市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99%,满意率99.99%,行政审批零投诉。审批流程由原来平均10个减少为3个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平均25个工作日减少到3.68个工作日。强化行政收费实行清单化管理,全市已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为94项,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63项,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15项。

(六)三项制度试点促进其他改革协调开展。毕节市在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坚持“一盘棋”思路,将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纳入各项改革大背景之下,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治乡镇”创建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其他相关改革统筹协调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毕节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构筑了一道强有力的“安全围栏”,为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行提供了有力帮助。积极探索“法治乡镇”创建,从组织上强化保障,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乡(镇)党政办公室加挂乡(镇)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明确1名副乡(镇)长分管乡(镇)政府法制办,负责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安排1名法制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充实到乡(镇)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全市8个县(区)、1个管理区、1个新区所辖263个乡(镇、街道办)法治乡镇长创建工作全部完成,创建率达100%。通过“法治乡镇”创建,补齐了工作机构这块短板,有抓手,有载体,为基层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建设探索了新路。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制定《毕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的案件,倒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七)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联动配合力度得到加强。市环保局通过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为依法、高效办理案件而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七星关区环保局会同区检察院制定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处置废弃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赫章环保局与县检察院建立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衔接机制,百里杜鹃与公安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环保局与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云南省昭通市联合签订了乌江流域联合执法联动协议,建立了联席会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测预警制度、环境应急联动制度、环保准入统一门槛制度、建立乌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协调机制,对重点断面、区域、流域和重点排污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流域环境安全。对联合执法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流域所属环保部门均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强力措施实施整治,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严格立案查处。截止10月,全市环境行政处罚企业344家,罚款金额近2000余万元,同时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多种形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取得良好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