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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2018-03-20 09:46:27文章来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之后,江西省赣州市于2015年分别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在全市推行,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江西省赣州市成为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全国32个三项制度试点地方和部门之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江西省赣州市高度重视,提前谋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谋划部署,精心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后,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起草了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召集相关市直单位座谈交流、谋划思路,并专门向国务院法制办在上犹县挂职同志、省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使方案既契合上级要求,又贴近基层实际,更具指导性和可行性。方案下发前,我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于4月26日召开了全市法制办主任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范围、任务和要求进行全面部署。6月30日,我市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正式印发,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既规定了试点单位人员、设备配备等硬性要求,又引导试点单位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平台上自主创新。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在试点工作中,我市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注、执法普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想办法、求突破。各级执法部门建立完善了三项制度具体规定、各类清单、流程图、执法文书等材料。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重点解决行政执法公示范围不明确、公示平台不统一、公示程序不完善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我市将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确定为我市行政执法公示的主要平台,并加强平台培训和应用。截止10月底,全市共录入各类数据296620条,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192项,执法案件320件。市环保局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重点解决适用法律不当、执法不公、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记录设备不齐全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试点重点单位按照执法人员数与执法记录仪数量2:1的比例配备执法记录仪。章贡区国税局运用“互联网+税务”的思维,开发了“云税+”智能中心,升级优化执法过程记录数据管理、查询、统计、监控等功能,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数字化、信息化。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重点解决审核力量薄弱、审核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确保执法决定合法依规。各执法单位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中至少配备1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或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市工商局将所有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市地税局探索建立了执法决定“三层审核”制度,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三是建立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为协调推进试点工作,使试点工作能够落细落实,我市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法制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为试点工作提供人员、技术、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日常工作。通过网站、试点微信群、工作简报,广泛宣传交流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试点氛围,目前已下发5期工作简报。加强试点工作调度,组织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国税局等13家市直试点重点单位召开调度会,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市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上,对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调度,发放了《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问题解答》150余册,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答。为有力推进试点工作,还建立了督查追责机制,成立了试点工作督查组,制定了督查细则,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适时予以通报,倒逼各试点单位主动作为、奋勇争先。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纳入今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