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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一标准两平台”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

2018-03-20 09:45:51文章来源: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国家工商总局组织指导下,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初步探索出了一条以法定职责、程序为依据,以完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搭建信息平台为保障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新途径,并在实践工作中,取得了明成效。

    一、主要做法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着力抓了三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一)开言路,集众智,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引领作用。注重内选外请,聘请北京大学的法学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并以此为基础,迅速组建了由法律、执法、软件开发和大数据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围绕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现载体、实施途径、记录程序、保障措施等诸多方面的课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论证,形成了广泛共识,构建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框架,力求探索不走样,不跑偏。

    (二)重协调,提层级,把试点部门的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了与市政府的汇报与协调,得到了肯定和支持。市政府不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审议,而且把我们的方案转发到全市市直、区县各有关部门进行预热提示。注重抓好这样的转化环节,为后续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把脉络,明要求,牢牢把握探索实践的大方向。在吃透上级精神的同时,确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三项原则:一是行政行为全覆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投诉举报受理等执法行为全部纳入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范围,着力实现记录无死角、效应最大化。二是监管软件再利用。重新整合所有相关监管执法软件,拓展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功能,切实走出一条资源再利用,成本低廉化的试点之路。三是实施模式可复制。着眼于平台搭建共享式,技术操作一键式,配套制度指南式,切实让执法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

    二、建立“一标准两平台”,实现执法全程记录和随时回溯管理

    (一)研发了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平台,把执法全过程记录引入智能化、规范化的实践轨道。坚持从执法不扰企、记录不添乱的预期出发,针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最为关键的行政检查环节,开发应用了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平台,具有任务下达、要点提示、现场指导、智能查账等多个应用模块,通过一键式操作,大幅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平台的移动终端所具有的“智能、精准、便捷、留痕”等特点,突出地展现在整个检查流程中。以“双随机”检查工作为例:一是精准发出执法指令。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终端界面,能清晰地看到“双随机”匹配结果,并领受检查任务、明确检查事项。二是具有检查提示功能。每项检查内容均有检查重点提示引导,犹如专家在身边。三是及时提供基础信息。执法人员可随时通过终端调取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大数据舆情分析信息以及相关补充资料。四是快速采集企业数据。执法人员运用终端的数据采集或扫描功能进行一键核查,比对得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果。五是智能生成检查报告。通过移动终端当场自动生成的检查报告单,企业可以从中了解自身哪些检查项目合格,哪些项目不合格及原因。六是智能实现深度核查。通过智能查账软件,可以发现企业的疑点,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七是特别设置评价功能。企业可对执法人员是否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个人全年工作考核范围。在实施强制措施、询问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等执法环节中,执法移动终端也可以实现对现场情况的录音、录像、数据采集。同时,执法全过程中的人员轨迹、音像资料、检查结果、修改痕迹、企业评价等信息均已被智能记录,并自动上传,全面实现了执法留痕。目前,市场监管执法移动平台已在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综合执法等行政行为中得到应用,在实现执法过程智能留痕的同时,也探索出了一条执法工作的智能化新途径。

    (二)搭建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督平台,把执法全过程记录提升到集成化、高效化的实施高度。该平台整合了现有的企业登记注册系统、日常监督管理系统、投诉举报处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办案系统的所有数据信息,可对文书扫描件、执法影音记录进行即时访问。通过对全部执法活动所产生的文字、音像、电子信息等数据进行归集、处理、分析,实现了对执法全过程记录简便快捷的回溯管理。平台实现监督管理的方式集中体现为“三查三看”:一是从执法行为的层面,查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类执法行为中每一个具体环节的流程和记录,看其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有效。二是从执法主体的层面,查每一个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行为的数量与质量,看其工作是否达到绩效要求。三是从市场主体的层面,查每一户企业从“生”到“死”经历的每一次执法行为内容,看其经营是否存在监管风险。通过“三查三看”,形成了执法与记录并进,记录与监督同行,证据与留痕共存,可回溯、可纠错、可追责的良好局面。执法全过程记录监督平台的开发与应用,不但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即时回溯管理,也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一个智能化的新抓手。

    (三)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则》,把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成条目化、制度化的一套标准。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人员而言,完全是一个陌生的课题,实践中的诸多关键点和难点必然会成为他们的关注焦点。为把指导工作挺在先,把制度约束立在前,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则》,将各类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各环节的记录节点和记录方式用制度来加以固定,形成了回应执法人员关注焦点的行动指南。在制度通则中注重实现“六明确”:一是明确记录节点。要求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主要节点进行客观记录。二是明确记录形式。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电子信息记录三种记录形式和记录方法进行了规定。三是明确记录工具。要求执法人员根据情况,选择应用文书用纸、软件系统、执法记录仪、执法移动终端、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进行记录。四是明确保存期限。如规定对当事人有异议可能造成投诉上访的、拒绝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引发突发事件的恶性行为,执法人员必须对动态记录资料进行长期保存。五是明确管理权限。如规定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资料,必须按权限进行严格保密管理。六是明确责任追究。对执法全过程记录不作为、记录碎片化、擅自删改记录内容等各种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则》围绕行政行为记录规则、证据的管理和使用、执法文书记录规则、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音像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与责任等六个方面,确立了一整套工作规则和办法,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制度保障体系,并以标准化建设的形式进行了展现,大大夯实了工作基础,同时也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一标准两平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体系,具有全程记录留痕、随时回溯管理,可复制可推广等特点,真正做到了成本低,易操作,不易删改,开创出一条执法过程全覆盖,技术手段再利用,实施模式可复制的执法全程记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