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网新闻 > 新法规问答>正文页

专家解读|李子彬:加强监督检查 保障有效实施

2020-07-15 14:34:59文章来源:

编者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那么《条例》有哪些亮点呢,一起来看专家的精彩解读。

加强监督检查  保障有效实施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 李子彬

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被拖欠,会严重影响中小企业资金周转、扩大投资,甚至导致企业濒临破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保护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交易的法治更加完善

大企业凭借其在供应链中的市场优势地位,对为其配套的中小企业往往施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且常在合同履行期结束后拖欠货款,甚至存在无理由拖欠账款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已经由卖方市场发展为买方市场,拥有市场优势地位的大企业在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付时点上具有极大的话语权。市场中同行业产品竞争非常激烈,中小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定份额,往往只能接受大企业提出的不合理条件及一些款项拖欠行为。

早在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就已提出“研究制定防止大企业长期拖欠小型微型企业资金的政策措施”。此前,我国仅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反垄断法中对履约、诚实守信等有原则性表述,无法对大企业较为普遍的拖欠行为实施有效约束。2018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增设第八章“权益保护”,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有权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要求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但缺乏细化规定。《条例》对预防和治理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完善了中小企业参与市场公平交易的法治保障。

二、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执法规定

很多国家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来规范和解决企业间资金支付和拖欠问题,防止大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侵害中小企业的利益。《欧盟关于打击商业交易中延迟支付的法令》《英国延迟支付商业债务(利息)法案》《德国加速到期支付法》《美国及时付款法》《日本防止拖延支付转包费法》和《日本防止拖延支付政府合同费法》等,都对市场主体之间的拖欠行为、付款期限、支付责任及相关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公平交易,保护广大中小企业的利益。特别是不少国家和地区在市场利率很低的情况下,均对账款逾期利息作出远高于市场利率的惩罚性规定,以提高违法成本,真正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条例》在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付款期限、商业汇票使用、迟延支付责任、应收账款融资确认等作出明确、可操作的规定,顺应中小企业期盼,十分必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下一步,应抓好贯彻实施,加大惩罚力度,以充分发挥法律对拖欠行为的惩戒和约束作用。

三、有助于加快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5.13万亿元,同比增长13.0%;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8.8天,同比增加10.4天。盘活应收账款用于融资,对于减轻中小企业贷款对房产抵押的依赖、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应收账款融资快速发展,成效明显。2013年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发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提供系统支持。2017年,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截至2019年底,中征平台累计注册用户19.7万家,累计促成融资19.8万笔,累计融资金额10.6万亿元。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条例》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对确认义务的进一步重申和确认时间的明确要求,将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政策环境,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发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冲击,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和风险增大,资金紧张问题更加突出。《条例》的实施,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对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