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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刘春生: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

2019-10-29 17:44:52文章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 刘春生副教授

2019年10月22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条例》的出台,从国家层面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标志着中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公平与透明

《条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平和透明也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关键词。《条例》更加强调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各级政府不得偏向某些企业或限制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企业所有制的性质,规模、盈利能力、所在地等而有所歧视。根据《条例》规定,为保证公平的市场环境,政府的政策、法规、服务措施等应该做到公开、透明,形成可预期的政策、制度、法律环境,例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就保证了各类市场主体对于哪些领域不得投资、哪些领域有所限制均有清晰而明确的知悉。《条例》的出台对于未来各级政府打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政务更加公开透明,市场规则才能更加公平有效。因此,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是打通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 的重要手段,更是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的必要一环。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原则: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市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类市场主体机会均等;二是保证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也包括保护中小投资者、治理拖欠企业账款、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三是通过“放管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体系,最大限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法治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公正监管,从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二是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政策制定、法规政策公布和解读咨询、政策评估和清理、政务诚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三是通过出台《条例》让各类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者吃上定心丸,保证他们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享受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把对外开放过程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国际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始终对标国际一流、最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标准,瞄准主要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同时学习在国际社会排名提升快、优化幅度大的发展中国家经验;二是主动适应全球贸易、投资的新变化,按照市场规律创新监管、服务模式,适应新业态、新模式,让我们的经营、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更便捷。在《条例》中,提出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给予创新一定的政策容忍度,本身就表明了中国在制度创新方面力争一流的国际视野与前沿意识。

三、建立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强调《条例》的落地效果

《条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同时,《条例》也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如何评估各地营商环境优化的效果,成为检验各地落实《条例》的重要议题。过去,国内缺乏权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各类机构的营商环境评价缺乏权威性,评价的针对性不足。

《条例》将推动建立和完善我国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形成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良性竞争,改变唯GDP、唯经济增速的片面评价标准,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并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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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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