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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类遗传资源有效利用 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9-06-25 14:47:45文章来源: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作为今后15年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生命科学和医学的不断进步来支撑,而人类遗传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是生命科学和医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1998年出台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规范管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在过去的一定时期内,我们对人类遗传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不足,有效保护不够,共享机制不健全。

  在新时期下,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到来,生物医学产业快速发展。2017年全球生物医学产业年增长率达到20%,中国产业投资到生物医药产业的额度第一次超过了信息产业,中国健康事业发展正处于历史机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时出台,鼓励以保护人民健康为目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将极大促进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

  《条例》精准聚焦了我国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从政府层面,规定了国家应鼓励各级政府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生物科技和产业创新、协调发展;二是从创新主体层面,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相关研究开发活动需要,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原创研究和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提升相关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科技创新对临床的疾病诊断方式、疾病的分型、疾病临床路径、诊疗规范标准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条例》鼓励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国实现生物技术强国的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正在迈向精准医学时代,靶向药物、生物治疗、组学技术、大数据、分子诊断、分子影像等方向正在蓬勃发展。发展精准医学需要建设相应的支撑体系和平台,其中人类遗传资源是精准医学研究的基石。

  科技创新合作已成为世界科技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可以促进国际间科技创新资源的互补共享,更好地整合优化全球科技资源和要素,提高创新效率和水平。《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合作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合作原则”,这为我国科研工作者在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同世界高水平研究机构合作中,增强能力、提高水平、有所获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我国生命科学和医学的不断创新,研究成果的不断产出,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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