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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可以拒绝签收吗

面对他人诬蔑自己或是侵犯自己的权益,人们是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请律师发一份律师函给对方。但是有些人在收到律师函的时候,并不主动的签收,而是拒绝签收对方发出的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拒绝签收吗

律师函只是知会你,你已经被对方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你们之间的矛盾,你可以拒签。

收到律师函拒收的具体情况:

1、你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这可能会令到自己下一封收到的,是法院传票。

2、法院传票你也可以不理会,这样法院会以被告因无法知会到庭,或消极对抗,而直接判对方胜诉。

3、你可在15内上诉,超过15日不上诉,法院的判决会自动生效并开始执行。

4、如果你还是拒绝不执行,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

如果收到律师函后,不履行义务,也不积极沟通,会造成以下后果:

1、有可能会被对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如果构成犯罪(如信用卡诈骗罪等)的,对方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所发的律师函与事实不符,最后不了了之,但只是极个别的情况。 另外,在收到对方的律师函后,应该认真研究对方的意图,积极应对为宜,而不应该消极地一概置之不理。

4、必要时,可以就近去当地律师事务所请律师看看,在做决定。

只要律师函发出了它就有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不管对方签不签收都一样,如果对方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直接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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