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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6-10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对《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进行修改并对相关条款顺序作出调整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烟台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

     2.烟台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