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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51 号
现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部 长 苗圩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 51 号
现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部 长 苗圩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