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规章 / 正文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5-09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11年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11年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